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20***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(四会市、鼎湖区、广宁县)
首次公告日期:20**年06月26日
二、更正信息
合同包1(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(四会市、鼎湖区、广宁县)的第1包):
更正事项:采购结果
更正原因:
中标供应商来函放弃中标资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8号)第四十九条规定“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,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,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,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”,经采购人确认,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。
更正内容: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(四会市、鼎湖区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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